2023年1月3日韶關市人民政府印發《韶關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韶府規〔2022〕24號),為規范我縣縣級儲備糧管理,我局根據《韶關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文件牽頭制定《仁化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
該《仁化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共含總則、收儲、銷售和輪換、儲存、動用、財務與統計、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等8章共47條。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第一章 總則:共8條,主要明確了編制依據、儲備糧管理辦法適用范圍、縣級儲備糧的糧權屬于縣人民政府、仁化縣縣級儲備糧承儲主體負責承儲縣級儲備糧、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縣級儲備糧的糧食行政管理、縣財政部門負責安排縣級儲備糧的管理費用補貼、貸款利息補貼、檢驗費用等,并保證及時、足額撥付、市農發行負責及時、足額發放縣級儲備糧所需貸款,并對發放的縣級儲備糧貸款實施信貸監管;
明確需要對倉庫進行維修改造時,上一年底前由縣級儲備糧承儲主體提出下一年度倉庫維修改造計劃,經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核實列入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按實在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等內容。
第二章 收儲、銷售和輪換:共9條,主要明確收儲和銷售計劃、收儲確認程序、輪換計劃、交易方式輪換原則等內容。
明確縣級儲備糧承儲主體應當根據縣級儲備糧的儲存品質、儲存年限和相關管理要求,于每年12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的輪換計劃建議,報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和市農發行同意后,由縣級儲備糧承儲主體具體組織實施。
明確縣級儲備糧采取靜態輪換方式的,應當按照輪換計劃執行;輪換出入庫時間間隔不得超過4個月,經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明確縣級儲備糧采取自主輪換方式的,確保安全、自愿承儲、市場運作、費用包干、自負盈虧的原則,實行最低庫存量和輪換進出備案管理,確保縣級儲備糧的實物庫存量、等級和質量標準不低于規定要求。
第三章 儲存:共9條,主要明確儲存基本要求、儲存質量管理、專倉儲存等內容。
明確縣級儲備糧承儲主體及其縣級儲備糧代儲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縣級儲備糧質量安全檢驗制度,應當建立縣級儲備糧質量安全檔案,如實記錄出入庫、儲存期間糧食質量安全情況;質量安全檔案保存期限自糧食銷售出庫之日起不少于6年。
明確縣級儲備糧承儲主體、代儲企業儲存縣級儲備糧,應當實行專人保管、專賬記載,在專倉外顯著位置懸掛或者噴涂標識,在專倉內配備信息卡;信息卡應當標明縣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堆位、平面圖、生產日期和入庫日期等內容,并根據庫存變化情況同步更新。
第四章 動用:共3條,主要明確預警和預案建設、動用提出、補庫要求等內容。
明確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縣人民政府批準的縣級儲備糧動用方案下達動用命令,由縣級儲備糧承儲主體組織實施;縣級儲備糧被動用后,原則上應當在6個月內完成等量補庫。
第五章 財務與統計:共7條,主要明確管理費用補貼構成、標準、撥付程序、貸款管理、入庫成本、保管損耗、臺賬制度、壞賬準備制度等。
明確縣級儲備糧的管理費用補貼、貸款利息補貼以及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委托的縣級儲備糧質量檢驗和計量檢驗的費用等,由縣財政部門在縣級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縣級糧食風險基金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統籌解決。
明確縣級儲備糧管理費用補貼包括保管費用、輪換差價補貼和輪換費用補貼;管理費用補貼的具體標準、補貼方式及其動態調整機制,由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征求縣財政部門意見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縣級儲備糧貸款利息實行據實補貼。
明確縣級儲備糧貸款實行貸款與糧食庫存值增減掛鉤、專戶專款專用的封閉運行管理;縣級儲備糧使用貸款的,應當在提供貸款的機構開立專戶;未使用貸款的,應當建立專戶用于縣級儲備糧相關資金管理,并接受相應監管。
第六章 監督檢查:共6條,主要明確發現問題處理、審計職責、承儲主體配合檢查義務、信貸監管等內容。
明確縣人民政府審計機關依法對縣級儲備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及相關資金籌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況實施審計監督;縣級儲備糧承儲主體、代儲企業對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應當給予配合。
明確要求縣級儲備糧承儲主體加強對縣級儲備糧的經營管理和檢查,對縣級儲備糧數量、質量存在的問題,應當及時予以糾正;對危及縣級儲備糧儲存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并報告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和市農發行。
第七章 法律責任:共3條,主要明確違規行為處理、相關工作人員法律責任、法律法規依據等內容。
第八章 附則:共2條,主要明確代儲企業的社會責任儲備及特定情況下糧食庫存量規定、本辦法施行時間以及有效期等進行明確。
仁化縣發展改革和政務數據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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