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一)制定《實施細則》的背景、目的和意義
1.制定背景。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大力發展我縣旅游文化產業的決策部署,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積極將我縣打造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的“后花園”、“康養地”、“體驗場”,提升我縣全域旅游發展的廣度和深度,促進我縣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
2.制定目的。目的是為合理運用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旅游品質提升、鄉村旅游發展、重點旅游項目建設等方面,對在本縣注冊并依法納稅的旅游企業、文化旅游產業投資新建項目以及增資擴產項目和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實施資金扶持補助。
3.制定意義。充分發揮扶持政策和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推動作用,進一步激發文旅企業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業激勵機制,推動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快我縣文旅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我縣文化和旅游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制定《實施細則》的預期效果和影響
《實施細則》的出臺有利于加快促進旅游市場恢復,著力提振旅游市場信心和活力,促進旅游業及有關產業快速回暖復蘇,推動旅游業轉型升級;《實施細則》中文旅項目投資建設的獎勵扶持,有利于培育“領航型”骨干文旅企業,鼓勵文旅產業鏈做大做強,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支持文旅業態發展,激發文旅市場活力,加速我縣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制定依據
(一)《仁化縣扶持旅游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試行)》(仁府規[2019]3號)
(二)《韶關市民宿發展扶持辦法(試行)》(韶府規[2021]2號)
(三)《韶關市促進全域旅游發展扶持辦法》(韶府規[2022]4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分為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明確了獎扶資金使用應遵循項目管理、引導激勵、公平公正、跟蹤問效等原則。
第二部分明確了具體獎扶項目和獎扶標準。
(一)旅游品牌創建提升類。對A級景區、星級民宿以及納入限上住宿業企業提供資金扶持,助力我縣文旅產業發展。
(二)旅游項目建設類。統籌全縣各部門專項資金向重點旅游項目傾斜、對重點旅游建設項目給予貸款貼息資金補貼、對新(擴)建研學旅行基地營地項目以及旅游廁所建設項目給予資金支持。
(三)旅游商品開發類。對旅游商品研發、生產給予資金獎勵。
第三部分明確了旅游品牌創建提升、旅游項目建設、旅游商品開發等項目申報獎扶時需提交的材料。
第四部分明確了項目的申報時間、申報資料提交的單位、申報資料的審核程序等。
第五部分明確了違法使用項目資金的處理方式、對項目初審單位的工作要求、獎扶資金的監督方式、獎扶資金的回收情況及處理辦法。
第六部分明確了《實施細則》解釋單位及實施起止時間。
四、資金的申報要求
(一)旅游品牌創建提升項目申報。申報材料包括《仁化縣旅游產業發展扶持資金項目申報表》(見附件,下稱《申報表》);評定考核正式文件、項目合作合同和有效發票、相關項目稅務憑證;工商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后的工商營業執照的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二)旅游項目建設申報。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企業固定資產明細表、固定資產投資相關證明、該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加蓋稅務部門公章);項目建設方案和工程合同;工商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后的工商營業執照的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協議書(適用招商引資項目)及主管部門驗收報告;銀行貸款相關證明及利息清單(適用申請貼息項目);旅游廁所建設驗收認定資料等證明材料。
(三)旅游商品開發項目申報。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認定或評比結果相關文件、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的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五、申報流程
(一)獎勵補助項目的申報時間為次年的1月15日—30日,每年申報獎勵一次。
(二)項目申報單位(個人)向所在鎮(街)提交書面申報材料一式四份。
(三)申報項目資料由項目所在鎮(街)進行初審,仁化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審核并報縣政府審批同意,在仁化縣政府信息網及仁化旅游官方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財政局根據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的申請,按規定下達撥付資金。
六、解讀方案
解讀途徑和時間與《實施細則》同時公布在縣政府門戶網站。
點擊查看相關文件:仁化縣扶持旅游文化產業發展實施細則 仁府規〔202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