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錄編制背景
重大行政決策關系政府治理全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和具體體現。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2019年9月1日,《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正式施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規定,決策機關結合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確定決策事項目錄、標準,經同級黨委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韶關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縣組織編制了《仁化縣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二、目錄編制依據
1.《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
2.《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8號);
3.《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83號);
4.《韶關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韶府辦〔2017〕46號)。
三、納入目錄管理內容
(一)納入目錄管理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共5項)
一是仁化縣自然資源局承辦的《仁化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二是市生態環境局仁化分局承辦的《仁化縣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三是仁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承辦的《仁化縣城鎮燃氣專項規劃(2020-2030)》;四是仁化縣水務局承辦的《仁化縣防洪規劃》;五是仁化縣水務局承辦的《仁化縣抗旱規劃》。
(二)納入目錄管理的聽證事項(共4項)
一是仁化縣自然資源局承辦的《仁化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二是市生態環境局仁化分局承辦的《仁化縣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三是仁化縣水務局承辦的《仁化縣防洪規劃》;四是仁化縣水務局承辦的《仁化縣抗旱規劃》。
四、目錄事項的實施
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事項,應當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推進落實,需要聽證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還應當按《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依法組織聽證。
點擊查看相關文件:仁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仁化縣人民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仁府辦〔2022〕2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