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策解讀

        《仁化縣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3-02-06 11:35:26 來源:韶關市生態環境局仁化分局
        打印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進一步做好仁化縣聲環境保護工作,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的聲環境,我縣印發了《仁化縣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以下簡稱《區劃方案》),現將《區劃方案》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聲環境功能區是加強環境噪聲防治、強化噪聲源監督管理和環境執法、改善聲環境質量的重要依據和手段。隨著我縣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面積不斷擴大,城市路網快速擴張,城市內部用地結構不斷變化,環境噪聲影響程度和范圍也在不斷變化,環境噪聲影響程度和范圍也在不斷變化,中心城區現行聲環境功能區已不能適應環境噪聲管理需求,為適應仁化縣發展和環境管理需要,有必要根據《仁化縣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年)》與《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在仁化縣中心城區建設現狀和未來發展規劃基礎上科學地對聲環境功能區進行劃分,以促進全縣聲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二、制定的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3) 《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4) 《關于加強和規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1709號);

        (5)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

        (6)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

        (7) 《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

        (8) 《仁化縣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年)》。

        三、區劃原則

        (1)有效控制噪聲污染的程度和范圍,提高聲環境質量,保障居民正常的生活、學習和工作場所的安靜。

        (2)以城市總體規劃為指導,重點考慮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用地現狀,按照規劃用地性質、用地現狀、聲環境質量現狀和現狀聲環境功能區,科學劃定聲環境功能類別。

        (3)遵循城鄉建設和發展的客觀規律,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綜合部署,有利于環境噪聲管理和促進噪聲治理。

        (4)依據區劃方法確定各個區劃單元的聲環境功能區類別,用地現狀與城市總體規劃用途相差較大的區域,以用地現狀作為依據。對相同類型區劃單元,聲環境功能區類別應保持一致。

        (5)交通干線建設規劃未實施前按照當前聲環境功能區類別管理,規劃實施后實時調整為4類區。

        (6)城市區域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要充分考慮城市生態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和可持續發展原則,充分利用城市行政區劃及自然地貌,有利于城市規劃的實施。

        (7)城市區域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堅持以宏觀控制為主,宜粗不宜細,宜大不宜小。

        四、主要內容

        聲環境功能區劃定以城市總體規劃為指導,重點考慮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用地現狀,按照規劃用地性質、用地現狀、聲環境質量現狀和現狀聲環境功能區,科學劃定聲環境功能類別。隨著城市規劃的逐步實現,原則按不超過5年調整一次的頻率及時調整聲環境功能區。《區劃方案》分為區劃范圍、聲環境功能區分類、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執行標準、附則、附圖等內容。

        《區劃方案》沒有劃定0類和1類聲環境功能區。2、3類聲環境功能區劃總面積11.325km2,占中心城區總面積11.355km2的99.74%。其中:2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9.282km2,占中心城區總面積的81.74%;3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2.043km2,占中心城區總面積的17.99%。4類聲環境功能區包括交通干線及特定路段兩側一定距離范圍內區域以及具有一定規模的交通服務區域,劃為4a的交通干路及特定路段總長80.089km。

        點擊查看相關文件:仁化縣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


        相關附件:

        相關信息

        微信
        智能
        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