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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韶關市殘疾人就業辦法》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2-05-09 11:41:12 來源:市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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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殘疾人就業條例》,促進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韶關市人民政府頒布《韶關市殘疾人就業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辦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相關背景

        就業是民生之本。自2007年5月1日國務院頒布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以來,殘疾人就業逐步納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軌道,殘疾人就業權益得到了法制上、制度上的保障。

        為貫徹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2016年我市出臺了《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韶府[2016]33號),千方百計促進殘疾人就業和家庭增收,加快殘疾人奔向全面小康的步伐,推進殘疾人事業在新的起點上加快發展,對殘疾人就業政策制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為此,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韶關市殘疾人就業辦法》,以規范性法規來保障改善我市殘疾人就業狀況。

         二、制訂《辦法》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二)《殘疾人就業條例》;

        (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

        (四)《廣東省殘疾人就業辦法》;

        (五)《韶關市扶助殘疾人優惠辦法》;

        (六)《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

        三、文件制定過程

        市殘聯于2021年3月12日,分別征求了10個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司法局等24個市直單位、5個殘疾人協會的意見,共收到39個單位的復函,其中34個單位反饋無意見,提出修改意見9條,采納1條,部分采納1條,未采納的7條。在對反饋意見合理采納后,于2021年6月10日至7月23日,在韶關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公眾征求意見并進行了結果公示,公示期間沒有收到反饋意見。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6章32條。

        (一)明確了制定本《辦法》的目的、依據、原則以及責任。第一章第一至八條。

        (二)規定了用人單位在促進和保護殘疾人就業中的責任。第二章第九至十三條。

        (三)規定了促進和保護殘疾人就業的保障措施。第三章第十四至二十五條。

        (四)明確要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第四章第二十六至二十九條。

        (五)進一步明確了法律責任。第五章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一條。

         五、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點擊查看相關文件:韶關市殘疾人就業辦法(韶府規〔2022〕5 號)

        點擊查看相關圖解:《韶關市殘疾人就業辦法》政策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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