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經過
做好當前金融工作,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著眼全縣金融安全大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把積極防范涉眾型金融風險,主動化解矛盾糾紛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準確研判形勢,全面綜合施策,確保仁化縣域金融安全高效穩健運行,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按照省處非辦《關于進一步推進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工作的函》(粵金監函〔2018〕104號)文件精神以及韶關市《關于進一步推進韶關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工作的函》(韶金函〔2019〕38號)要求,落實降低非法集資舉報獎勵門檻、前移端口、實施小額高頻獎勵措施等相關事宜,我辦圍繞“降低門檻、端口前移、務求實效、能獎盡獎”和“端口前移、小額高頻”等指示精神,靈活處置,重新修訂出臺了《獎勵》,力爭處非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2019年9月,我單位征求了各鎮(街)、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等32個單位的意見,在采納所提出的修改意見后,擬定了《仁化縣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送審稿),經縣政府十五屆第57次常務會通過。2019年12月,仁化縣人民政府發布了《仁化縣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仁府規〔2019〕5號)。
二、文件框架和主要內容
(一)文件框架。舉報獎勵辦法分為六章二十條:一、總則;二、獎勵條件;三、獎勵方式及標準;四、獎勵程序;五、監督管理;六、附則。
(二)主要內容。
1.實施主體:縣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金融辦,以下簡稱縣處非辦)負責非法集資舉報獎勵的申請受理、審核確認、獎勵發放等工作??h處非辦、公安局、市場監管局以及各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向社會公布本部門、本地區舉報獎勵聯系方式。目前處非辦舉報聯系方式已在仁化各媒體、公眾號公開。
2.舉報獎勵金額:首次發現并舉報非法集資線索的,或者被舉報的非法集資行為情節較輕,達不到立案標準且不涉嫌犯罪的,給予舉報人100元獎勵;被舉報的非法集資行為線索經處非辦或行政執法單位復核為有效線索認定的,給予舉報人300元獎勵;被舉報的非法集資行為涉嫌犯罪并已立案的,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被舉報的非法集資案件經法院判決后,給予3000元獎勵。舉報涉案金額在1億元以上或者在全國或全省有較大影響的大要案的在案件司法判決生效后,再次給予舉報人30000元的一次性獎勵。以上按舉報查處過程進行獎勵的可累加獎勵。
3. 獎勵條件:有明確的聯系方式(允許匿名舉報),是其所舉報案件的第一舉報人或能在第一時間提供有力證據或協助查處非法集資活動的任何個人或單位;有明確的舉報對象,提供了明確的線索和證據;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部門掌握;舉報線索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
4. 獎勵程序。舉報人在舉報后,應在一月內填寫并提交舉報獎勵申請表,無正當理由不填寫的,視為放棄獎勵權利。
縣處非辦在收到獎勵申請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并將結果反饋給舉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