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府〔2014〕22號
仁化縣人民政府印發仁化縣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丹霞街道辦事處,縣府直屬有關單位,市垂直管理有關單位:
現將《仁化縣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仁化縣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8日
仁化縣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一、建設工程
(一)招標范圍。
1.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2.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3.郵政和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郵電通訊項目;
4.防洪、灌溉、水利樞紐、引(供)水、灘涂治理、排澇、水土保持等水利項目;
5.道路、橋梁、污水處理及排放、垃圾處理、排水、地下管道、園林綠化、城市照明、公共停車場等市政設施項目;
6.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項目;
7.供水、供電、供氣等項目;
8.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社會福利、體育、旅游項目;
9.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項目;
10.經濟適用住房、解困房、微利房項目;
11.其他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
12.使用各級政府財政性資金,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及借貸資金的建設項目;
13.使用財政性資金的貨物采購和使用國有資金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貨物采購項目;
14.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勘察、設計、咨詢、監理、勞務等服務項目;
15.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和國有資金投資效益的服務項目;
16.國家和省、市政府規定應當招標的其他工程建設項目。
(二)規模標準。
A.工程建設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投資一百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或者建筑面積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
2.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貨物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一百萬元以上的;
3.施工單項合同估算低于上述標準,但項目總投資在一千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設備購置、安裝;
4.實行項目總承包,其投資規模或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任一單項估算價在招標規模標準以上的。
B.服務
1.勘察、設計、咨詢、監理、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五十萬元以上的;
2.勘察、設計、監理單項合同低于五十萬元,但項目總投資三千萬元以上的。
二、政府采購
(一)招標范圍。
A.貨物類
1.計算機設備及軟件;
2.辦公設備;
3.電器設備;
4.辦公消耗用品;
5.通用交通工具;
6.多媒體系統;
7.圖書檔案設備(包括放置圖書的固定架、密集架等);
8.印刷設備;
9.發電設備;
10.燈光音響設備;
11.電梯;
12.通用家具(辦公、宿舍和教學家具);
13.醫療設備及耗材采購。
B.服務類
1.印刷服務;
2.車輛保險和維修服務;
3.物業管理服務(指用于單位辦公場所建筑物門窗保養維護、保潔、保安、園林綠化等項目);
C.工程類
裝修修繕工程(指與單位的建筑物、構筑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單獨的裝修修繕工程)。
(二)規模標準。
1.貨物類預算金額5萬元以上(含5萬元);服務類預算金額5萬元以上(含5萬元);工程類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
2.公開招標限額標準:貨物類預算金額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服務類預算金額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工程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3.政府集中采購通用類目錄(貨物類)中屬于協議品目錄的,執行協議供貨相關規定;
4.屬于涉密采購項目的,按《關于規范我省政府涉密采購工作的通知》(粵密局〔2010〕46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國土資源
(一)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國有企業、公有經濟成分占主導地位的公司、企業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使用權轉讓;
(三)為實現抵押權而進行的土地使用權轉讓;
(四)判決、裁定需要拍賣的土地使用權轉讓;
(五)國有土地改變用途,《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公開出讓的;
(六)用于商業、旅游、娛樂等經營性項目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出租;
(七)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委托的采礦權出讓、轉讓。
四、產權
(一)司法或行政機關罰沒物拍賣項目;
(二)法院涉訴的國有和集體資產拍賣項目;
(三)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集體)企業房屋租賃、資產處置項目;
(四)車輛號牌拍賣。
五、特許經營權
(一)總投資一億元以上的政府特許經營建設項目向社會選擇投資主體的;
(二)出讓年經營額一百萬元以上的公共交通、特定貿易經營場所的經營權的;
(三)出讓年經營額一千萬元以上的道路、供水、電力經營權的;
(四)城市出租車經營權轉讓;
(五)城市占道經營權出讓;
(六)公共空間戶外廣告資源經營權出讓或轉讓;
(七)河砂開采權出讓或轉讓。
六、森林資源資產交易
(一)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權;
(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
(三)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采伐跡地、火燒跡地以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的使用權;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流轉的林地林木。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紀委辦。
仁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