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縣項目庫建設管理辦法》(仁府規審〔2017〕6號)已經2018年1月17日仁化縣人民政府第十五屆第20次常務會通過,現予發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仁化縣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仁化縣項目庫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全縣項目儲備管理水平,形成項目滾動管理,為招商引資提供指引,促進重大項目落地,爭取上級政策支持,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結合仁化實際制訂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項目是指在全縣范圍內依照建設程序擬開展前期工作或列入規劃研究的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在建的重大項目,項目庫是對項目提供規范化、制度化、動態化項目信息管理。
第三條 項目入庫范圍:
(一)現代農業、現代林業、農林產品加工、大中型水利、防洪、除澇設施及河流治理、農業公共基礎設施改造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等農業農村項目;
(二)國家、省、市、縣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內的綜合交通樞紐工程、公路、管道運輸、能源、電網改造、油氣管網等交通能源項目;
(三)新城建設、“三舊”改造、市政道路、管網、城鎮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城市水系等城市建設項目;
有色金屬、鋼鐵、玩具、制藥、煙草、裝備制造業、電子信息、新材料、建材、化工等工業項目;
(五)旅游、公共服務、創意產業、現代物流、商務、科技、金融、總部經濟等服務業項目;
重點水源地保護、景觀林帶建設、廢棄物綜合處置、小城鎮綜合治理、重金屬污染治理、生態修復、重點流域綜合整治、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等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項目;
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藝術館、數字影院、體育場館、文化展覽中心、市民活動中心、福利設施、政法基礎設施等社會民生事業建設項目;
(八)數字電視、寬帶光纖接入網絡的規模化建設、信息技術的應用和推廣、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和社會信息化等信息化建設項目。
(九)縣政府重點關注的其他項目。
以下項目應當納入項目庫:
“十三五”規劃項目;
九大任務項目;
縣重點項目及預備項目。
其他符合入庫條件的項目。
第五條 入庫項目需有明確的項目業主或負責單位。
第六條 入庫的項目應按要求提供項目前期工作基本情況的材料(包括項目立項、用地、規劃、環評以及征地拆遷等前期工作完成情況);此外,在建項目入庫還須提供項目當前的進展情況、存在問題等相關信息。
第七條 縣發展和改革局是項目庫建設的主管部門,各項目牽頭單位和項目單位是項目庫建設的主要職責部門。
第八條 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入庫項目的審核、管理和更新工作,對外發布項目信息;
(二)指導各鎮(街)、縣有關單位項目策劃和報送工作;
(三)對入庫項目進行跟蹤服務,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第九條 各有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行業項目策劃和報送工作;
(二)負責本行業入庫項目工作的組織落實。
第十條 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按照“誰儲備、誰管理”的原則,各項目牽頭單位和項目單位對入庫項目進行調整更新。
入庫項目的確定。各相關職能單位和項目單位根據要求向縣發改局報送項目,由縣發改局聯合財政、國土、住建、環保等部門對報送入庫項目按照投資強度大、效益好、見效快,有利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標準進行評估后,再報縣政府審定。
第十二條 對開展前期工作的入庫重大項目審批實行綠色通道,簡化項目審批流程、縮短項目審批時間。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