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五公開  /  決策公開

        仁化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發布日期:2019-09-29 09:25:00 來源:本站編輯
        打印

        2

        當前,我縣已進入森林高火險期,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森林高火險期

        2019101日至20191031日。

        二、森林高火險區

        全縣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100米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區為禁火區域。

        三、禁火規定

        在森林高火險期和森林高火險區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凡進入森林防火區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禁止下列行為:

        (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

        (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

        (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

        (五)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

        (六)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四、法律責任

        對違反《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單位及個人,由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法處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違反《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拒不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或當地鎮政府報告

        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11907516352651


                         仁化縣人民政府

                                           2019923

        相關附件:

        相關信息

        微信
        智能
        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