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我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認真落實省委、市委和縣委決策部署,將法治政府建設融入到生態環境各項工作中,做到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誠信,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向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現將我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思想認識,為法治政府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我分局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并列入重要議事議程,制作年度工作要點任務清單。局務會議不定期召開依法行政專題會議,以集中學習的形式,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不斷強化法治意識,使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準確把握法治政府建設在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戰略地位,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廣東省法治建設規劃、實施綱要各項任務。貫徹落實市委關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項工作要求,貫徹落實縣委關于全面依法治縣的工作安排,加強領導和組織保障,提高法治建設能力和水平。為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順利開展,我分局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案審小組成員,聘請法律顧問,建立行政案件集體討論制度,進一步完善法制審核工作。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局重點工作,結合生態環境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要點,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深入學習,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各項方針政策。認真學習宣傳,把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等作為黨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全面貫徹各項方針政策,切實提高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法治思維和依法監管能力。
(二)嚴格履行職責,落實依法行政要求
我分局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加強合法性審查,全面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專業知識,提升法制審核水平;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進一步提升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合法性。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工作做到了事前有公示、事中有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有審核。
1.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驗收制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總結實踐經驗,嚴格審批把關,成立韶關市生態環境局仁化分局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領導小組,加強對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及竣工環保驗收管理,強化對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監管。做到不越權審批項目,不私自降低環評等級。堅決不批不符合國家產業、行業政策,不符合全縣區域總體規劃的建設項目。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強化環評審批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提升環評文件編制質量,2024年全年已完成初審環評報告書6家,審批環評報告表18家,網上備案103家。
2.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質效,深化行業依法治理。積極運用環境監管移動執法系統,對重點排污單位和一般排污單位進行雙隨機抽查,開展畜禽養殖專項檢查、汛期環境巡查、污染天氣管控和柴油貨車尾氣檢測等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堅持優服務與嚴執法并重。積極參加省廳、市局組織的交叉執法檢查、幫扶工作。2024年全年,共出動執法人員1059人次,檢查企業471家(次),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33份,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23份。
3.嚴格規范執法程序,扎實推進行政案件質量規范化建設。嚴格按照規定的職權進行管理和執法,所辦理的案件均屬環境執法的職權范圍,無越權管理、越權處罰、濫用職權的行為;堅決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教育培訓等各項制度。執法辦案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次進行,依法告知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行政處罰案件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裁量合理、處罰適當。行政自由裁量標準實現與省統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客觀分析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具體情節、性質、主客觀原因、社會危害程度,合理適用“觀察期”制度、“公開道歉承諾守法減罰”制度,寬嚴相濟,彰顯出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的力度與溫度。所有案件均通過集體討論決定,適用法律依據正確,適用法律條款準確,作出的處罰決定合法合理。堅持“誰執法誰普法”原則,不予處罰的案件也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宣傳解讀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標準,督促相關企事業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促進生產經營者守法經營。2024年,我分局已辦結環境違法案件6起,下達6份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5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40.75萬元。落實環境保護法的四個配套辦法中,查封扣押3件、適用刑事責任追究0件,移送行政拘留0人,有力地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未出現超越權限執法現象,兩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已由武江區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執行。
4.加強培訓學習,提高執法綜合水平。我分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頒布的各項新規章制度,組織全局干部認真學習,特別是執法人員,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修訂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細則(2024年版)》《韶關市生態環境局實施執法“觀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此外,我分局執法人員積極參加線上培訓學習及執法大練兵等執法業務培訓活動,不斷增強執法隊伍依法行政水平。
5.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及時有效公開執法信息。為提升行政執法公開透明水平,充分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以方便群眾辦事、便于群眾監督為原則,按照相關工作要求,不斷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按照市、縣要求,結合我分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定政務信息公開審查制度,完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機制。2024年,我分局公開環境重點領域信息共137條,其中空氣環境信息12條,水質環境信息16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37條,國控企業污染物自動監控信息12條,掛牌督辦和行政執法信息40條,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4條,行政處罰信息12條,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2條、核與輻射安全信息、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各1條。此外,在“雙公示”平臺、“生態環境執法”平臺,均按照要求扎實完成了各項公開工作,確保公正、公平、公開。
(三)依法化解矛盾,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切實把環境信訪作為群眾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有效途徑,并做好群眾信訪投訴的登記、督辦、處理和存檔工作,全程跟蹤,及時有效的處理環境污染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2024年共受理群眾投訴73件完成對每項投訴的登記、督辦、處理、存檔,處理環境污染糾紛快速、及時,查處率、反饋率達100%。本年度無一例因環境問題引發的集體上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更好地維護了群眾的環境權益和社會穩定。
2024年,我分局承辦縣政府交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共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議0件,政協委員提案5件,目前已經全面完成辦結工作,實現了辦結率100%,滿意率、基本滿意率100%。我分局高度重視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把建議、提案辦理作為促進全局工作的強大動力,在讓代表委員滿意的同時也有效促進了生態環境的監管和保護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
我分局在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專業執法人員短缺,推動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延伸拓展難度較大。環境執法監管任務重,監管壓力大,需逐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專業素養和執法水平。加強法治培訓與學習,定期組織干部職工參加法治培訓和集中學習活動,提高全局人員的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強執法裝備建設,提高執法效率和準確性。二是建設項目環評編制質量監管不足。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需更細致更嚴謹,嚴格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強化對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開展編制規范性檢查和編制質量檢查。三是環境執法監測力量不足。因機構改革,韶關市環境監測站仁化分站2024年正式組建完成,新招錄人員還需到其他監測能力完善的分站進行培訓學習,以盡快提高環境執法監測能力。四是需進一步規范檔案資料整理歸檔工作。各類檔案資料整理歸檔還需完善,進一步落實臺賬制度,及時整理行政執法工作臺賬及行政處罰案件資料。五是需加大生態環境普法力度。創新普法宣傳方式和方法,拓寬普法宣傳渠道和覆蓋面,深入到鎮、村。不斷加強對企業和公眾的法治宣傳工作,全面提高群眾法律意識。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深化行政執法體系改革。落實權責清單,嚴格適用自由裁量標準,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系統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規范化、常態化制度。
(二)繼續加大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力度。認真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及危險化學品檢查工作,確保轄區環境安全。做好全縣環境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執法隊伍的建設,提高執法水平,高度重視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對執法人員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努力打造一支作風優良、素質過硬的執法鐵軍。
(四)不斷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推進我分局干部職工法治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豐富學法途徑,通過開展集中培訓、網上考試、干部教育在線學習等活動,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同時,全面加強普法宣傳,普及法律知識,發揮普法功能,傳播法治精神,提升社會法治氛圍。
韶關市生態環境局仁化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