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礦安〔2022〕4號)、《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水利廳、廣東省氣象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應急〔2020〕85號)、《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印發貫徹落實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礦山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粵安辦〔2022〕68號)和《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韶關市2024年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包保責任人的通告》精神,現將仁化縣2024年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包保責任人通告如下:
一、安全生產包保責任范圍
(一)全縣正常生產、建設和停產停建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
(二)全縣正常運行的尾礦庫。
二、包保責任人范圍
根據本轄區內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和尾礦庫的情況,統籌安排縣人民政府、鎮人民政府對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和尾礦庫開展安全生產包保,明確每一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的包保責任人。
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包保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二)黨政主要領導每半年(政府分管領導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推進包保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尾礦庫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正常運行,督促相關部門指導企業認真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四)督促相關部門開展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定期組織開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尾礦庫安全生產檢查、巡查。
(五)督促相關部門嚴格落實應急值班值守,強化應急保障,配備充足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及時啟動本轄區非煤地下礦山(含尾礦庫)應急救援預案,妥善處置非煤地下礦山突發事件。
附件1:仁化縣2024年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包保責任人名單.xlsx
附件2:仁化縣2024年尾礦庫安全生產包保責任人名單.xlsx
仁化縣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