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有關工作的通知》(韶發改電力〔2021〕21號)要求,為推進我縣資源價值化、優化能源結構,仁化縣人民政府現面向社會公開遴選仁化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主體,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仁化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二、遴選內容
在全國范圍內擇優選取1-2家開發主體承辦仁化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工作。
三、遴選規則
對報名參與遴選企業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審,將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出名次,擇優選定一至兩家開發主體企業。如果報名參選企業只有一家,通過資格審查后,報仁化縣人民政府同意即入選為開發主體。
四、遴選企業資格要求
(一)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經營。
(二)須具有履行項目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五、遴選公告及時間
仁化縣發展和改革局在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遴選公告。時間自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5個工作日)。
六、遴選材料報送
有意參與本次遴選的企業,請于2022年4月15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根據附件1、2、3要求準備相關資料及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司委托書、以往的光伏建設原材料采購合同蓋章報送至仁化縣發展和改革局(材料報送地址:仁化縣新城路2號縣政府三中心一館二樓217,聯系人:沈揚航,聯系電話:0751-6352157)。逾期報送不予受理。
七、遴選流程
(一)遴選專家組:由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工信局、縣住建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供電局、縣國有資產公司、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各1名,建筑方面專家1名組成遴選專家組;
(二)遴選專家組負責具體遴選事務,并獨立履行下列職責:
1.對參選企業參選文件中的資格證明進行審查,評價參選文件是否符合本公告的有關要求;
2.要求參選企業對參選文件有關事項作出澄清或者說明;
3.對參選文件進行比較和評價;
4.按照綜合得分排序確定中選開發主體候選名單,并向仁化縣人民政府推薦入選開發主體名單。
八、評審程序及方法
本次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遴選專家組的評審程序主要分為資格審查、綜合評分、確定開發主體。
(一)資格審查
遴選專家組根據遴選開發主體資格要求逐條對每家參選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查,參選企業全部滿足遴選開發主體資格要求所列的各項要求為資格審查合格。
(二)綜合評分
遴選專家組各成員根據《仁化縣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綜合評分表》并結合參選企業實際情況分別就各項指標進行獨立打分,將每一個遴選專家組成員的評分匯總,取其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參選企業的綜合得分。
(三)確定開發主體
在評選過程中所有計算結果均精確到小數點后二位,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將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出名次,擇優選定一至兩家開發主體企業。如果綜合得分相同的由遴選專家組投票確定。
九、結果公布
仁化縣發展和改革局自收到遴選報告之日報仁化縣人民政府同意,對最終確定的開發主體形成公告在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附件:1.公開遴選仁化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主體報名表.docx
仁化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