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監測發現,部分網站、微信群、社交媒體賬號等冒充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金融辦)名義,號稱官方回款渠道,引誘P2P網貸機構出借人繳納保證金,企圖對P2P網貸出借人實施詐騙活動,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金融辦)未設立或授權設立P2P網貸機構回款渠道。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尤其是P2P網貸機構出借人,要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相關回款渠道請及時與P2P網貸機構或當地網貸整治辦確認,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請積極向公安等有關部門舉報。
特此提示。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