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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遴選仁化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服務主體的通告

        發布日期:2021-08-16 11:36:30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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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更好完成我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提高服務質量和發展水平,加快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引導發展多種托管模式,激發社會化服務市場活力,進一步破解“誰來種地、怎么種地”的難題,現我縣組織開展仁化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服務主體遴選工作,擬遴選仁化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服務主體1個。請有意者對照《仁化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服務主體遴選方案》進行申報。

        申報材料要求:申報材料一式5份,統一用A4紙裝訂成冊。

        報名時間:2021年8月16日8時30分——2021年8月20日17時30分(法定上班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址:仁化縣農業農村局

        聯系人:梁城群,聯系電話:0751-6352923

        附件:仁化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服務主體遴選方案



        仁化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仁化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服務主體

        遴選方案

        一、遴選目標

        根據《關于加強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協辦體系建設的通知》(粵農農辦[2021]70號)要求,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加快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高服務質量和發展水平,引導發展多種托管模式,有效解決農民“不會干、干不動、不愿干”等問題,有效解決農業生產中的難點,提升農業經營效率,有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應。為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與農戶牽線搭橋,進一步破解“誰來種地、怎么種地”難題。我縣擬遴選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服務主體1個。

        二、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為具備一定生產托管服務資源、有專職運營團隊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各類助農服務中心、農技農機農藝推廣機構、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中心。

        三、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工作內容

        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是農戶等經營主體在不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情況下,將農業生產中的耕、種、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業環節委托給農業生產性服務組織(以下簡稱“服務組織”)完成的農業經營方式。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主要負責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組織協調,為農戶等經營主體的農事需求提供專業化、一站式、綜合性的服務解決方案,協助服務組織將農戶等經營主體需要的托管服務落地,是農戶等經營主體與各類服務組織有效對接的協辦體系。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堅持“政府牽頭、多方參與、市場運營、開放共享”的原則,推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隊伍、服務資源、服務網絡的共建共享,助力健全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構建“縣生產托管服務中心+鎮托管員+村托管員”三級服務協辦體系,滿足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需求,整合生產托管服務資源,為鎮村托管員提供后臺支持。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鎮級生產托管服務站。主要職責:

        1.對鎮村托管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2.組織整合區域內服務需求;

        3.整合協調專業化服務資源;

        四、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運營支持

        (一)財政支持

        縣農業農村局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委托、政策扶持等方式對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給予一定支持。

        (二)服務組織支持

        生產托管服務中心可為各類服務組織在農村開展業務推廣、 宣傳、代收款等業務,在公平協商的基礎上,可按合同和相關規定收取服務組織的服務費用,費用主要用于托管員的勞務費和服務中心的日常建設運營。托管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服務組織收取本意見規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五、遴選條件

        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遴選的服務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服務機構須具備:

        (1)仁化縣內依法登記設立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服務企業等機構。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3)有獨立的銀行賬號。

        (4)有生產托管服務資源。

        (5)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設置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或委托有關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核算。  

        2.服務機構有3名以上的服務團隊,服務團隊要熟悉社會化服務政策,了解農業經營主體運營管理業務知識。

        3.服務機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在當地影響大,示范帶動作用強。

        4.沒有發生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環境污染、損害利益等嚴重事件,沒有行業通報批評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5.同意在仁化縣農業農村局指導下承擔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任務,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檢查、審核和監督。

        六、服務主體遴選程序

        (一)申報。請認為具備以上遴選條件、有意承擔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任務的服務主體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資料(加蓋公章)裝訂一式5份交到仁化縣農業農村局。

        (二)組織評審。仁化縣農業農村局組織評審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現場考察評估,對符合條件的服務主體進行綜合評價,評審出達標的服務主體,報仁化縣農業農村局領導班子會議審議通過后,確定為仁化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的服務主體。

        (三)網上公示。遴選結果將在仁化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開公示。

        附件:仁化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申報書

        仁化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申報書

        申報單位名稱(蓋章): 

        單  位  地  址  :

        聯    系    人  : 

        聯  系  電  話  :

        填報日期:2021年  月    日

        一、申報單位情況表

        申報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注冊登記時間

        示范社、龍頭企業認定時間

        法人代表姓名

        學歷

        從事農業生產時間

        從事社會化服務時間

        服務團隊人數

        其中:專職服務人數

        主營業務

        生產基地面積(畝)

        年收入

        (萬元)

        管理制度

        是否健全

        獲得稱號、榮譽等

        (一)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發展歷程、生產經營情況、服務內容、獲得榮譽獎勵等)

        (二)服務模式介紹

        (三)團隊介紹

        二、其他附件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

        2.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3. 2020年度或報名截止日前6個月內仼意3個月或以上財務報告(表)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可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新成立的企業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告(表);

        4. 服務主體商技術力量佐證材料,服務團隊名單;

        5.社會化服務質量及業績績材料;

        6. 社會化服務用戶滿意度情況;

        7.辦公場地租賃合同或購買協議等材料;

        8.相關組織機構、管理制度等材料;

        9.獲得榮譽證書等其他能增加競爭力的材料;

        10.其他能夠反映辦公、生產、經營場面情況的照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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