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農業(yè)農村廳《關于印發(fā)<2021年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專門機構(管理機構)+多方資源(培訓機構)+市場主體”的方式,遵循整合優(yōu)質資源、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現(xiàn)將我縣2021年高素質農民培訓機構遴選條件公告如下:
一、列入廣東省農業(yè)農村廳公布的培訓機構目錄;
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強科研開發(fā)、推廣和教學能力;
三、具有培訓資質(辦學許可或培訓、推廣職能),擁有農民培訓工作經驗,相關培訓證明材料豐富齊全,能提供合理的實施方案、培訓方案和資金使用計劃;
四、具有:1.課堂集中教學場所及配套設施設備;2.實習實訓場所或合作實訓基地;3.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和專兼職教師隊伍;4.培訓目標所要求的其他軟硬件條件(有專職人員整理材料,對精品課程具有做好課件、錄像、編輯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實、完整、規(guī)范的培訓檔案等)。
五、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不能參與遴選本年的培訓任務;2019年或2020年項目驗收不合格的培訓機構,不能參與遴選2021年的培訓任務。
六、具備與培訓內容相適應的培訓能力和跟蹤服務能力等;
七、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部門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八、能夠履行《2021年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實施方案》關于“培育內容與要求”相關設置;
九、愿意在高素質農民培訓主管部門指導下承擔培訓任務,遵守高素質農民培訓項目及資金管理規(guī)定;
十、熟悉農民教育培訓特點,并取得較好業(yè)績、培訓經驗豐富且合作口碑良好的優(yōu)先遴選為培訓機構;
十一、本項目安排專項資金25.5萬元,按相關程序擬除培訓機構遴選評審費0.3-0.5萬元外其余均支付予承擔本項目的培訓機構,項目實施過程中除培訓機構遴選評審費外產生的所有費用(會議、培訓、驗收等)由培訓機構完成支付。
本公告公示期為自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請具備以上遴選條件、有意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申請報名,資料包括:申請書、法人證書、培訓資質、機構簡介(含師資情況、實訓基地情況、保障措施等)等。并于本公告結束后7天內將相關資料一式三份郵寄到仁化縣農業(yè)農村局,參加遴選(聯(lián)系人:鄧貴招; 聯(lián)系電話:0751-6352898;地址:廣東省韶關市仁化縣新城路24號)。
附件1:關于印發(fā)2021年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仁化縣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遴選培訓機構專家評審評分表.xls
仁化縣農業(yè)農村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