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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仁化縣人民法院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發布日期:2021-05-20 16:00:03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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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市委第三輪縣級交叉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20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市縣黨委第十交叉巡察組對中共仁化縣人民法院黨組(以下簡稱“仁化法院黨組”)開展了政治巡察。2020年12月25日,市縣黨委第十交叉巡察組向仁化法院黨組專題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著力強化思想行動自覺,堅決落實巡察整改政治責任

        仁化法院黨組始終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部署,細化壓實責任,推動巡察整改落地落實,完成整改任務36項,同時深化標本兼治,強化成果運用,推動法院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堅持深化認識不放松,堅定巡察整改政治自覺。院黨組及主要負責人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把學習教育貫穿巡察整改始終,引導干警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現實緊迫感。堅持全面部署深入動員,巡察組反饋意見后,院黨組立即召開了黨組(擴大)會議、干警大會,原原本本傳達巡察反饋意見,對巡察整改工作進行研究部署。通過系列會議的迅速部署,院黨組和全院干警深入推進轉理念、轉方式、轉作風,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來,直面問題、不講條件、不找理由,全力以赴推動整改任務落實。

        (二)堅持緊盯問題不放松,全面深入自查剖析反思。始終將既去病灶又除病根貫穿巡察整改全過程,院黨組聚焦把問題找全面、把原因分析透,先后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和2020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各班子成員誠懇聽取意見,主動查找在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反腐敗斗爭等方面的問題差距,全方位開展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以政治體檢促進巡察整改,確保整改由表象到實質、由肌理入骨髓。

        (三)堅持從嚴從緊不放松,層層壓實巡察整改責任。始終將強化組織領導,壓實責任分工貫穿巡察整改全過程。成立巡察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任組長,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巡察整改工作親自抓、全程抓、抓到底;其余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嚴格落實“一崗雙責”,擔負相應問題整改落實的直接責任;各部門負責人和黨支部書記積極履責,切實承擔整改事項的具體落實。院黨組及班子成員主動認領問題,深刻剖析原因,細化責任分工,印發了《中共仁化縣人民法院黨組關于落實市縣黨委第十交叉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并將整改方案細化為123項具體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仁化縣人民法院黨組落實市縣黨委第十交叉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整改期限。通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了院黨組統一領導、主要領導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各部門各司其職、全員共同參與的整改工作合力。

        (四)堅持全程督導不放松,跟蹤問效推動整改落實。始終將加強督促檢查、提升整改實效貫穿巡察整改全過程。院黨組建立“黨組書記督促班子成員、班子成員督促分管部門、部門負責同志督促具體承辦人”的“三位一體”督查督促機制,通過專題會議、跟蹤督辦等措施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盯住問題不放過、清掃盲區不漏過。嚴格把控整改時間節點,通過一周一小結、半月一回頭、一月一總結,及時掌握整改情況,并針對整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主動加強與市委巡察辦、縣委巡察辦的匯報溝通,積極尋求解決思路方法,確保按時高質完成整改。

        (五)堅持長效常治不放松,推動巡察整改標本兼治。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針對反饋意見涉及問題,逐一建立、更新完善了《仁化縣人民法院院長辦公會議制度(試行)》《仁化縣人民法院院務會議議事制度》《仁化縣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實施方案(試行)》《仁化縣人民法院開展談話提醒構建抓早抓小工作機制》以及各部門內部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匯編,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體制機制,以長效機制有效堵塞工作漏洞,推動實現整改成果固化見效。

        二、緊扣反饋意見,以抓鐵有痕的工作作風確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第一方面問題: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不夠到位

        (一)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到位”問題

        1.針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及時跟進學習,并由黨組書記或分管領導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具體貫徹落實意見;二是加強機關黨委對黨支部“三會一課”的督導檢查,各黨支部制定2021年度學習計劃并抓好落實;三是建立《仁化縣人民法院政治要件臺賬》,年底向縣委做一次專題報告,確保及時學、學出成效。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2.針對“學用結合不夠”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印發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并嚴格執行,班子成員完成2020年度理論中心組年度調研報告5篇,并已按程序上報縣委宣傳部;二是組織集中學習研討時均要求參會人員結合法院工作實際進行交流發言,并提出具體貫徹落實意見;三是加強調查研究,各班子成員結合“十四五”規劃和工作實際確定2021年調研主題。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3.針對“學習流于形式,心得體會網上照搬照抄”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黨組書記、分管領導、各支部書記對巡察中發現存在學習流于形式、敷衍了事行為的干警進行了提醒談話;二是多次在全體干警大會上,強調個人檢視剖析等材料必須結合自身崗位職責認真撰寫,嚴禁照搬照抄;三是黨組書記、政治部主任對民主生活會個人剖析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檢查,杜絕出現照搬照抄問題,每季度對班子成員的學習筆記進行抽查,檢驗學習成效;四是完善會議發言機制,要求參會人員圍繞上級精神,結合自身工作、崗位實際提出具體的貫徹落實意見。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4.針對“應知應會知識不熟悉”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組織全體干警開展“三個規定”和黨建應知應會知識測試,進一步檢驗干警學習成效;二是在全院干警巡察整改工作動員會等會議上,多次強調政治理論學習的系統化、常態化;三是政治部(督察室)定期開展應知應會知識測試或通過談心談話等方式對干警學習成效進行考核測評。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二)關于“黨組領導核心作用不突出”問題

        5.針對“黨組會議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組織班子成員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等文件,進一步提高黨組和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意識;二是2021年2月22日印發《仁化縣人民法院院長辦公會議制度(試行)》《仁化縣人民法院院務會議議事制度》,確定責任部門負責會議記錄、資料整理等事宜;三是修訂《仁化縣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實施方案(試行)》,調整黨組會議事金額標準,由原來一萬元提高至五萬元,控制黨組會召開次數;四是做好黨組會會前通知工作,將議程安排及討論事項發送給參會人員征求意見。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6.針對“部分‘三重一大’事項討論不充分”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嚴格執行《仁化縣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實施方案(試行)》,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落實黨組書記末位表態制,參會人員對討論議題均發表意見,記錄人員如實詳細記錄;二是自覺接受派駐紀檢組、縣委政法委的監督指導,制定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重大事項、人事調整均向政法委書面請示報告,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共主動邀請縣紀委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列席黨組會6次。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三)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問題

        7.針對“未成立法院黨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未明確意識形態工作分管領導,未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未落實意識形態工作日常檢查考核機制”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成立黨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和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意識形態工作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二是建立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會議制度和網絡意識形態風險防控規定,每季度至少分析研判一次意識形態工作;三是2021年2月制定《中共仁化縣人民法院黨組班子成員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一崗雙責”主體責任清單》,2021年3月印發了《仁化縣人民法院2021年意識形態工作要點》,落實落細意識形態責任制要求;四是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意識形態分析研判會議,分析研究、總結部署意識形態領域工作,強化風險隱患排查,提高抓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動性;五是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班子成員及支部書記述職報告中,提高領導干部抓意識形態工作意識。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四)關于“履行審判機關職責不夠到位”問題

        8.針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六清’工作存在短板”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刑事審判庭在審理的涉黑惡等案件中,針對發現的行業、領域存在的監管漏洞或突出問題,向有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書10份,均得到有效反饋;二是執行局成立涉黑惡財產執行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每周與刑事審判庭對接數據;強化線上線下查控舉措,加快財產評估拍賣流程,確保可執行財產“一筆不漏”,對沒有財產執行的被執行人加強監控。截至2021年3月,涉黑惡案件可執行財產到位率達92.32%。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9.針對“案件執行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黨組書記對分管執行領導進行提醒談話,提高執行工作重要性認識;制定《仁化縣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事務集約、繁簡分流、團隊辦案機制的實施細則》,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切實提高執行辦案效率和力度;二是對終本案件進行梳理排查,發現有財產線索的及時恢復執行,整改期間共恢復執行案件41宗,列失信人員名單44人,限制高消費118人,拘留3人,臨控10人。截至2021年3月,各項執行指標排名均有所上升。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10.針對“司法公開工作推進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2021年1月22日成立司法公開工作推進專項整改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整改方案;二是督促立案庭在立案時將訴訟信息錄入完整,提高審判信息公開率;三是每月至少查詢一次審判信息公開情況,督促補錄無效公開案件相關數據,督促業務庭室將生效文書及時上網,限期報送文書上網數據;四是向分管領導及時反饋相關司法公開數據,壓實司法公開工作責任;五是召開司法公開工作推進整改工作會議,落實整改措施。截止2021年3月24日,案件信息有效公開率達93.48%。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第二方面問題:司法廉政風險防控和司法為民意識不夠到位

        (一)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問題

        11.針對“黨風廉政建設研究部署不夠”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成立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黨組主體責任、政治部(督察室)監督責任,建立廉政監察機制;二是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要點,黨組會定期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三是常態化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教育,加強對廣大干警的教育和引導,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間共開展各類警示教育7次,司法作風專項整治2次,2021年2月10日召開仁化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部署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12.針對“防范風險排查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黨組書記對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的領導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并在全體干警大會上多次強調樹牢底線意識,切實履行“一崗雙責”;二是及時更新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明確班子成員和有關人員黨風廉政責任,推動“一崗雙責”落實;三是向派駐紀檢監察組提交2021年《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一覽表》等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材料,提高防范化解廉政風險能力和水平;四是明確由政治部(督察室)專人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資料整理。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13.針對“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建立開展談話提醒構建抓早抓小工作機制,明確監督程序和責任;二是黨組會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要論述精神,提高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的能力;三是分管領導定期對財務會計等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進行提醒談話,2021年1月至3月黨員領導干部之間共開展談心談話54次,有效預防和化解干警傾向性、苗頭性問題2個。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14.針對“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不夠重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常態化開展紀律作風監督和教育,制定司法作風整治工作方案,將紀律作風教育和整治融入日常、抓在經常;二是通過會議多次強調紀律作風問題重要性,將紀律作風情況與年度評先評優掛鉤,切實提高全體干警紀律意識、規矩意識;三是黨組會對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專題進行部署,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要求每年根據上級方案抓好具體落實。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二)關于“開展‘三項隊建’活動不夠扎實”問題

        15.針對“檢視剖析材料照搬照抄”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黨組書記、分管領導對有關干警進行提醒談話,要求作出書面承諾;二是黨組書記、責任部門加強對民主生活會的個人材料的審核把關,防止材料撰寫弄虛作假走形式;三是在2020年12月31日全院干警大會上,強調對個人心得體會等材料必須結合自身崗位職責認真撰寫,嚴禁照搬照抄、敷衍了事,提高干警求真務實意識。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16.針對“學習相關法規制度存在缺漏”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建立完善各基層黨支部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在每年的學習計劃中加強對黨章黨規黨紀的學習;二是機關黨委組織各黨支部組織委員進行交叉檢查,對基層黨建工作進行考核打分,對交叉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并通報,提出具體完善意見建議;三是掛點聯系班子成員以雙重黨員身份過好黨支部組織生活,加強對黨支部政治生活特別是落實法規制度學習的監督指導,提高“三會一課”質量。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17.針對“專題研討敷衍應付”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黨組書記等責任人對學習走形式、敷衍了事相關干警進行提醒談話,要求其作出書面承諾;二是通過“三會一課”、應知應會測試等方式,認真學習領會上級關于開展“三項隊建”活動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把握開展“三項隊建”的重要目的和意義,提高干警政治、思想和行動自覺;三是嚴格執行黨支部“三會一課”程序,各支部認真做好會議準備工作,提前告知會議議程及要求,做好發言準備,確保會議質量;四是加強對黨支部的督導,機關黨委派員列席參加各黨支部年度組織生活會和學習研討會,充分發言交流,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三)關于“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18.針對“干部工作作風不嚴不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院領導和分管領導對相關干警開展批評談話,涉及的個人和集體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并進行全院通報;二是進一步完善各部門及基層法庭考勤登記臺賬,制定法庭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機制,截至2021年3月,針對司法作風問題已發出了督察建議書三份;三是政治部(督察室)聯合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基層法庭及窗口庭室以明察暗訪形式開展審務督察;四是在年度總結大會上,院主要負責同志強調嚴格遵守上下班紀律、提高司法服務態度、嚴禁工作日飲酒等作風問題。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19.針對“部分法官工作責任心不強”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分管領導對相關法官進行提醒談話,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文書質量;二是審管辦(研究室)下發通知要求全體員額法官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提高裁判文書質量,要求各法官助理和書記員提高思想認識,認真校對裁判文書,并對上一年度改判、發回重審、指令審理案件進行自查、核查,并納入法官績效考核;三是加強業務培訓,2020年全體員額法官和審判輔助人員共開展業務培訓33次,提升審判執行業務能力。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四)關于“庭審不規范”問題

        20.針對“存在標志牌沒有擺放或錯誤擺放的情況”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部門負責同志對相關干警進行提醒談話,提高庭審規范意識;二是各審判團隊明確書記員在庭前核實標志牌的擺放,各業務庭室召開庭室會議查擺問題并強調有關工作紀律,政治部(督察室)不定期對案件庭審秩序進行監督檢查并通報;三是審判業務庭室重新修訂內部管理制度,將庭審規范寫入制度中,嚴格執行落實。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五)關于“案件質量專項評查工作不嚴不實”問題

        21.針對“案件評查走過場”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2021年1月成立專項整改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整改方案;二是組織員額法官集中學習《廣東法院案件質量評查標準(試行)》,對2020年度被發改案件進行自查、核查;三是召開案件質量專項評查整改工作會議,對2019-2020年交叉評查中評查結果為良好以上等次案件進行重新評查,并反饋、通報評查及自查、核查情況,總結經驗用以指導后期審判執行工作,提高案件質效,強化結果運用。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六)關于“公務用槍管理不到位”問題

        22.針對“未按要求對槍支彈藥庫落實專人24小時值班制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2021年1月21日分管領導召開法警大隊全體會議,通報發現的問題情況,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工作紀律;二是建立槍支彈藥庫值班制度,制定每日值班表,安排日常值班法警名單和槍支彈藥庫值班時間,對槍彈庫實施24小時值班值守;三是政治部(督察室)聯合綜合辦公室,以調取監控錄像、抽查暗訪等形式,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抽查,值班人員和值班要求已落實到位。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23.針對“槍支彈藥庫管理制度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分管領導組織全體法警隊員集中學習槍支彈藥庫有關規定制度,提高思想認識;二是建立完善槍支彈藥庫管理制度,由值班人員專門負責做好收發槍支彈藥登記臺賬,同時做好衛生保潔工作;三是制定公務用槍風險隱患排查與應急處突機制,提高處理突發問題的水平和能力。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七)關于“津補貼發放不規范”問題

        24.針對“違規發放辦案通訊費”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政工、財務部門人員集中學習規范津補貼政策文件精神,嚴肅財經紀律,確保津補貼發放規范長效;二是舉一反三,對2016年以來發放的通訊費進行排查,除2016年2-7月違規發放了辦案通訊費外,其余年份未再發放,目前已清退53名干警違規發放通訊費,一名干警因去世未能清退;三是完善《仁化縣人民法院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涉及干警福利待遇事項均提交黨組會等集體會議研究,加強津補貼的審核把關,規范發放。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25.針對“重復領取津補貼”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舉一反三,經排查2016年至2021年發放的加班補貼情況,除2017年6月存在重復領取現象外未再發生,截止2021年3月,重復發放的加班補貼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責任領導對政工、財務、會計工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提高審核把關意識。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26.針對“超范圍發放津補貼”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認真核查2016年1月至6月共6個月發放在職干警加班補貼情況,截止2021年3月,超范圍發放的加班補貼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責任領導對政工、財務、會計工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集中學習津補貼政策文件,要求加強嚴格把關,對發放津補貼項目必須按程序提交集體研究討論。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27.針對“普惠制發放津補貼”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舉一反三,認真排查2016年至今“普惠制”津補貼項目發放情況;截止2021年3月,已收回“普惠制”發放53名干警的加班補貼;一名干警因去世未能清退;二是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間“普惠制”最高限額發放7名法警的加班補貼金額,經個人確認簽名后分12期進行清退,將在2022年2月24日清退完畢;截至2021年3月,第一、二期“普惠制”最高限額發放法警加班補貼已清退到位,今后將持續跟進督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三是分管領導對法警大隊、政工部門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要求嚴格執行黨組議事決策規則、院長辦公會和院務會制度,對涉及津補貼事項必須集體研究討論,加強津補貼發放的監管審核。

        整改狀態:正在整改中。

        (八)關于“固定資產核算不正確”問題

        28.針對“2017年董塘人民法庭裝修工程、2019年長江人民法庭裝修工程和訴訟服務中心修繕工程的工程款、設計費和項目編制費均在‘業務活動費用’列支,未作增加固定資產處理,不能正確反映資產的現有價值,存在資產流失的風險”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成了會計科目調整,將2017年董塘人民法庭裝修工程、2019年長江人民法庭裝修工程和訴訟服務中心修繕工程的工程款、設計費和項目編制費由“業務活動費用”調整至“固定資產核算”;二是重新修訂《仁化縣人民法院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完成現有固定資產登記造冊,錄入系統管理,堵塞固定資產流失風險;三是加強與上級法院對口部門的學習交流,提升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第三方面問題: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一)關于“黨建工作不夠扎實”問題

        29.針對“落實黨建工作主體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加強學習部署,黨組會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黨建工作文件及相關精神,定期聽取、研究、部署基層黨建工作,就如何抓實抓細基層黨建工作提出具體落實意見;二是制定《2020年度仁化縣人民法院黨建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實施方案》,加強基層黨建考核,壓緊壓實支部書記抓黨建主體責任;三是將抓基層黨建工作納入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年度述職述廉和個人總結報告中,2021年2月完成了對各黨支部基層黨建工作考核并上報。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30.針對“黨建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2021年3月,黨組審議通過《仁化縣人民法院2021年機關黨建工作要點》,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抓好落實;二是加強對黨務干部的培訓,積極參加縣直機關工委組織的業務培訓,上一年度完成下發的全部培訓任務;三是2021年2月和3月機關黨委對各黨支部組織交叉評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總結經驗,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的考核和工作落實。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31.針對“黨支部換屆和改選程序把關不嚴,選舉工作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2020年完成了對全體黨員干部的全員輪訓工作,通過集中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文件,進一步提高黨員應知應會知識,特別是黨務干部熟悉掌握換屆改選工作流程;二是2021年3月2日經黨組會通過,建立《仁化縣人民法院關于建立領導干部掛點聯系指導基層黨建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確班子成員對掛點聯系基層黨支部的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監督責任。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二)關于“民主生活會不夠嚴肅”問題

        32.針對“民主生活會會前準備不充分”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近期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及年度民主生活會,均在會前制定詳細實施方案,明確會議主題,同時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廣泛征求意見;黨組書記親自參與班子對照檢查材料的起草工作,班子成員親自撰寫個人對照檢查材料,會議直奔主題、不避重就輕,辣味十足,受到監督指導組的充分肯定;二是明確政治部(督察室)專人負責民主生活會會議記錄和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33.針對“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2021年1月8日黨組書記對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的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并要求其作出承諾;二是黨組書記對黨組和班子成員的剖析材料親自審核,對問題不夠深刻、解決措施不夠詳實的材料重新修改,并主動邀請上級法院掛點領導、縣委有關部門和派駐組領導到會監督,提高會議質量;三是認真做好會前準備工作,會上黨組書記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各班子成員講真話、指缺點、提批評,達到了“紅臉出汗”的效果。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

        (三)關于“干部隊伍管理不夠規范”問題

        34.針對“干部混崗混編較突出”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經2021年1月13日黨組會通過,下發《關于調整部分內設機構人員分工及配置的通知》,對崗位編制不一致人員進行重新調整到位;二是舉一反三,對全院干警在崗在編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對派駐到執行局的3名法警及時進行歸隊管理;三是將干部崗位調整列為“三重一大”事項,所有干警崗位調整必須經過黨組會研究決定。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35.針對“內設機構副職配備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加強對內設機構副職和人事編制設置文件精神的學習研究,對全院部門副職及人員情況進行排查統計,并根據崗位職責和要求向黨組會提交初步意向性人選,進行討論;二是經與縣委組織部溝通,2021年2月20日黨組決定先啟動部分內設機構副職配備工作,目前已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完成內設機構副職配備工作。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四)關于“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夠嚴格”問題

        36.針對“落實出國(境)管理制度不到位,存在備案人員出國(境)未報批”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在2020年12月31日全院干警大會上,重申出國(境)管理紀律,提高干警嚴格遵守出國(境)管理規定意識;二是加強人員管理,要求全體在職干警(含司法輔助人員)簽訂承諾書,承諾主動、及時上交證件,并按程序規范進行審批;三是修訂《仁化縣人民法院出國(境)管理工作規定》,2021年1月重新調整出國(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負責證件保管、登記、收發等工作;四是將出國境情況列入干部提拔、職級晉升等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內容。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37.針對“部分備案人員證照未登記”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明確備案人員范圍,對全體在職干警、離退休的科級干部持有出國(境)證照情況進行摸排,按權限予以保管登記;二是指定專人負責出國(境)證照管理工作,建立證照登記、收發等臺賬;三是加強與縣公安局溝通對接,經排查,全院在職干警、離退休的科級干部應備案人員合計36人,均已做到應備盡備,已列入臺賬管理。

        整改狀態:整改完成,并將長期堅持。

        三、堅持久久為功常抓不懈,切實推動整改成果落地見效

        經過三個月的集中攻堅,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階段性的成效。下一步,仁化法院黨組將繼續堅持目標不變、勁頭不松、力度不減,持續推進深度整改,確保圓滿完成各項巡察整改任務,切實以巡察整改成果的鞏固深化激發法院事業發展的新動力。

        (一)強化理論武裝,加強政治建設。一是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嚴格落實第一議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三會一課”等制度,堅持不懈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是扭住抓班子帶隊伍這個關鍵持續發力,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帶動領導班子思想、作風、紀律和能力建設全面加強,提高領導班子建設質量,努力把班子鍛造成為政治堅強、紀律嚴明的領導集體;三是旗幟鮮明講政治,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扎實開展政治輪訓,切實增強干警政治意識,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講政治真正體現到履行職責、勇于擔當、主動作為、推動發展上。

        (二)堅持全面從嚴,打造過硬隊伍。一是院黨組充分發揮示范標桿作用,堅持把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作為最根本的政治責任,嚴格落實“一崗雙責”,主動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審判執行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以高度政治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二是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圍繞審判權運行各個環節,健全審判權運行和監督機制,健全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制度機制,嚴格執行“三個規定”,確保公正廉潔司法;強化紀律作風建設,持之以恒糾治“四風”,切實筑牢干警廉潔自律防線;鞏固“三項隊建”教育成果,持續深入開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導領導干部和廣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三是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對標對表“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的要求,敢于刀刃向內,勇于刮骨療毒,堅決向一切侵蝕肌體健康的頑瘴痼疾開刀,持之以恒強化隊伍建設,用實際行動全面促進法院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持續深入整改,構建長效機制。一是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切實加強對整改后續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督促推動,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通力配合、協同作戰,確保整改任務不折不扣落到實處;二是堅決克服“闖關”思想,持續排查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對整改到位的問題定期組織“回頭看”,防止死灰復燃;對逐步進行和持續推進的整改任務,建立整改臺賬,持續跟蹤、定期通報;對整改過程中及持續推進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堅決進行整改;三是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持續深挖問題病灶,追根溯源日常管理存在的寬、松、軟問題,扎緊制度籠子,強化制度執行,以制度的全面執行和剛性約束,有效堵塞工作漏洞,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推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四)促進成果轉化,推動法院事業高質量發展。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履職盡責,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忠實履行人民法院職責使命,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為“十四五”規劃開好局,為打造北部生態區綠色發展仁化樣板提供有利司法服務和保障;二是堅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為推進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契機,把巡察整改成果運用同做好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結合起來,聚焦法院主責主業,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依法服務高質量發展;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切實貫徹實施民法典,切實維護人民權益;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著力提升司法質量效率公信力。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751-6802224;電子郵箱:rhfyzzb@126.com;郵政信箱:韶關市仁化縣丹霞大道138號;郵政編碼:512300。



        中共仁化縣人民法院黨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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