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縣廣東金柚特色優勢產業集群建設工作,推動鄉村產業振興發展,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關于申報廣東省2020年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項目的通知》(粵農農計【2020】11號)精神,結合農業農村部視頻調度培訓會議、省、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工作要求,以及經縣政府批復的《2020-2022年廣東金柚產業集群項目建設資金使用計劃》和《2020年廣東金柚產業集群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方案》等總體規劃,制定本指南。
一、申報對象
縣內從事沙田柚產業規模種植的農業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
二、建設地點
原則上為大橋鎮,或連片100畝以上規模種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所在鎮(街)。如因特殊原因或規劃變更,需要調整或補充新的項目建設地點時,須經縣政府相關會議或產業集群建設工作領導會議審核通過后,方可申報實施。
三、項目申報補助方向及資金使用要求
(一)申報補助方向
1、新建新型智能水藥肥一體化示范建設:重點發展新型智能水肥、藥肥、水藥肥一體化示范基地設施設備建設,打造相對集中、連片的智慧農業集成示范區。中央財政安排補助資金共540萬元。
2、長壩沙田柚商品化處理及冷鏈物流體系建設:重點發展沙田柚智能分級分選設備、采后商品化處理設備(含自動化清洗包裝及單果貼標等方向),多功能節能變溫冷庫集群(根據不同生產需求,可分為高冷、低冷、預冷、保鮮等不同類型)、冷鏈物流平臺(含多功能冷鏈車)及農產品檢測及網絡信息平臺等方向。中央財政安排補助資金共1310萬元。
(二)使用要求
1、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按農、財兩部核準備案的建設方案中的資金額度撥付至各項目建設縣。中央財政獎補資金的使用按照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2、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按照1:3比例帶動三倍及以上的社會資本投入,中央財政資金部分需開具全額正規發票,企業自籌部分原則上由正規發票、銀行轉賬支付憑證、收款收據及其它佐證材料等構成。
3、中央財政資金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模式,項目建成并驗收通過后,由縣財政局按建設方案金額一次性撥付至項目參建主體或第三方服務組織。
4、嚴禁將中央財政資金用于興建樓堂館所或變相搞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籌資金避免現金支付等。
5、中央財政資金投資項目原則上今年12月底前完成建設,并完成中央財政資金支付。
四、補助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按指南要求,如期提交項目建設申報書(含項目建設及資金使用計劃表)、可行性研究報告、資金承諾函和實施主體基礎信息表等材料(樣版詳見附件)。
2、項目評審及資金分配:由我委組織相關專家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集中評審,擇優遴選項目參建主體,結合沙田柚產業發展實際及參建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意愿,確定中央財政資金分配金額。
3、公示:項目評審及中央財政資金分配結果在仁化縣政府信息網進行公示。
4、項目實施:結合項目評審及資金分配結果,由我委編制2020年沙田柚產業集群項目建設及資金使用細化方案,報請縣政府常務會議或產業集群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實施,該方案作為補助申報、項目驗收及績效考核等重要依據。
5、項目驗收及補助申報:項目建成后,按相關程序申請驗收,驗收通過后,給予財政補助。
五、工作要求
本項目實施限期申報、集中受理,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20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材料請嚴格按照指南要求,統一板式,否則不予受理。報送書面材料的同時,一并報送電子版。書面材料報送地址:仁化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管理委員會(縣農業農村局九樓),聯系人:孔令巖,聯系電話:6352809,郵箱:rhnyyq@163.com。
仁化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材料清單及申報書樣板):仁化縣2020年廣東金柚特色優勢產業集群項目建設申報書.docx
附件2:仁化縣2020年廣東金柚特色優勢產業集群項目實施主體基礎信息表.docx
附件3:仁化縣2020年廣東金柚特色優勢產業集群項目資金使用承諾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