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我局執法監察大隊在仁化縣董塘鎮河富村“鴨子徑”處查處一宗非法采礦案時,發現現場附近堆放一堆煤炭資源(低卡煤)。后我局依法對該堆涉嫌非法采礦采出的煤炭資源進行證據先行登記保存,并運輸至指定地點保存,經過磅稱重,該堆煤炭資源約有3634.55噸。相關涉案人或所有權人未在法定期限內到案處理。
請涉案人或所有權人在此公告發布后15日內到我局執法監察大隊接受處理。逾期未處理的,我局將對該3634.55噸煤炭資源作無主財物認定處理,并依法上繳國庫。
仁化縣國土資源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