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切實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廣東省畜禽養殖水污染防治方案》、《仁化縣畜禽養殖整治工作方案》(仁府辦[2017]83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開展畜禽養殖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全縣區域。
二、整治時間
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整治內容
全縣區域內建設的未完善用地報批、環評、取水、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等相關手續的;未做好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設施建設的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戶。
四、整治措施
1、本通告發布后,全縣區域內的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戶進行自查,未完善相關手續、未做好相關設施建設的于10月25前自行清理或關閉,違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強制清理。如有干擾、阻撓、妨礙清理整治專項行動行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2、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仁化縣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