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由于對丹霞街黃屋村黃屋經濟合作社的部分農戶調查情況不全面,造成為承包方頒發(fā)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權屬信息登記出現錯漏,錯將2011年已經完成征地手續(xù)的兩個地塊(黃屋村小組故園頭、石橋頭片土地(附件2),黃屋村小組老村場及周邊土地(附件3))進行了登記確權。涉及農戶未將證書交回進行注銷,現經黃屋村委會提出申請,丹霞街道辦進行核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對丹霞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注銷登記表(附件1)所列的67本證書(包括編號)進行注銷,并予以公告。該部分證書中的其它地塊按此次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程序予以登記發(fā)證。
仁化縣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