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仁化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務官、司法警察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聘用制事務官、司法警察輔助人員(編制外工作人員)。
二、招聘名額:6人(事務官2人、司法警察輔助人員4人)。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聘用制事務官、司法警察輔助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和資格:
(一)政治素質高,品行良好,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二)韶關市戶籍,年齡25周歲以下(199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經歷者可以放寬至30周歲(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事務官為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優先);
(四)司法警察輔助人員為高中以上學歷(男性、身高168cm以上,退伍軍人、有汽車駕駛證人員優先);
(五)身體健康。
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汽車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退伍軍人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簡歷、近期1寸紅底免冠彩照3張,經審查合格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
報名地點:仁化縣人民檢察院政工科(七樓)
聯系人:李圣本、邱少蕓
聯系電話:0751-6802103
報名時間:2015年7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面試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察
對面試合格的擬招聘人員進行考察,經體檢合格后擇優錄用。
五、聘用及待遇
經考察合格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試用期2個月,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可繼續聘用,不合格的不再續聘。聘用人員月工資:試用期1300元;試用期滿后1600元,并按規定為其繳納五險。聘用制人員不轉人事檔案。
六、管理方式:被錄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內,檢察院與受聘人雙方履行合同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仁化縣人民檢察院聘用工作人員身份。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51-6802103
聯系地址:仁化縣丹霞大道166號仁化縣人民檢察院政工科
郵 編:512300
仁化縣人民檢察院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