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2-05 19:28:46
來源:本網
歲末年初,春節將至,我縣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一、禁火時間: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二、禁火區域:森林防火區(林地及林地邊緣一百米范圍內的區域)、城鎮居住區、農業生產生活區。(六)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果樹枝、稻草、果園草等;(二)焚燒瀝青、油氈、橡膠、輪胎、塑料、皮革、垃圾等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 體的物質;六、進入森林防火區的車輛和人員:應當自覺接受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的檢查,對攜帶的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實行集中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七、法律責任:對違反《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單位及個人,由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法處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反《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拒不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 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或當地鎮政府報告。12119、0751-6352651或0751-632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