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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防火】森林防火“十不準”!

        發布日期:2019-12-26 08:50:38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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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撲救極為困難的災害,且發生一般都特別突然,來勢兇猛,可能造成慘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害。

        森林“十不準”:

        1、不準燒荒燒墾、燒荒積肥、燒田埂草

        2、不準上墳時燒紙、燒香、放鞭炮、放孔明燈

        3、不準在林區吸煙

        4、不準在野外燒蜂、燒螞蟻、燒火驅獸和使用火銃槍械狩獵

        5、不準夜間在林區點火把照明行路

        6、不準煉山造林或燒木炭

        7、不準癡、呆、精神病患者、小孩進入林區

        8、不準見火不報、不救

        9、不準在林區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準破壞森林防火宣傳牌、瞭望臺(哨)

        森林“五不燒”:

        1、未經批準不燒;

        2、未開好防火線不燒;

        3、未準備好打火工具不燒;

        4、刮風、高溫、干旱天氣不燒;

        5、無人看守不燒。

        冬季天干物燥
        森林防火要趕緊敲響警鐘啦
        保護生態環境,刻不容緩
        這些小常識你都記住了嗎?



        來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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