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消息,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一輪督導的10省市均提交了整改落實情況報告,中央督導組向被督導省市反饋的具體問題已基本整改完畢。
整改期間,10省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把掃黑除惡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立足職責定位,積極主動作為,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2896件3021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河北省共立案審查調查1017人,涉及廳局級干部3人、縣處級干部55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56人,采取留置措施51人,移送司法機關35人。
山西省針對問責清單中的18個問題線索,加大深挖徹查力度,追責問責239人,全年共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和“保護傘”1000余人,嚴肅查處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王某等涉黑涉惡腐敗政法干部,省紀委監委對發生重大涉黑案件的聞喜、柳林兩地縣委書記,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公開曝光。
遼寧省查辦涉腐涉傘案件共立案378件、處理320人,14個市全部消除零立案,查處了丹東市原副市長劉某某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典型案件。
福建省對中央督導組指出的3個方面16項問責建議,第一時間核查處理,對265名干部進行問責。
山東省逐案落實問責措施,中央督導組反饋的14條問責建議已全部辦結,擬處理相關責任人112人。因放任縱容“村霸”惡勢力橫行鄉里、為害一方,平陰縣包括前后三任縣委書記在內的14名黨員干部被嚴肅問責。
河南省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898件處理601人。其中督導組關注的23起重點督辦案件已查處“保護傘”72人,查處“保護傘”未破零的縣區減少到1個。
湖北省對中央督導組交辦的17項問責建議,向9個相關市州紀委監委分管領導面對面集中交辦,對工作相對滯后的6市紀委書記集中約談,對226人問責追責。
廣東省針對問責清單中的22個問題,認真落實整改,對36個黨組織和174名黨員干部作出問責處理。排查確定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1402個,發現涉黑涉惡村干部的214個村(社區)已全部納入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進行整頓。
重慶市部署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2320件3740人。實現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全部破零,累計查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問題141件173人,其中廳級1人、處級21人。
四川省查結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新增447件,黨紀政務處分人數新增305件,移送司法機關人數新增2人。
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黨的十九大閉幕后不久作出的重大決策。習近平總書記對專項斗爭親自決策部署,要求“掃黑除惡要與反腐結合起來,與基層‘拍蠅’結合起來”。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推進會要求,要將深挖徹查“保護傘”問題作為下一步專項斗爭的主攻方向和衡量專項斗爭成效的重要標準。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作為行動指南和根本遵循,認真貫徹落實推進會的工作部署,在前期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主動性、提高自覺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取得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