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新聞資訊  /  專題集錦  /  掃黑除惡進行時專欄

        廣東3人舉報黑惡勢力獲獎50萬,戴“熊貓頭”去領獎

        發布日期:2018-07-06 15:15:33 來源:本站
        打印

        南方網訊 (全媒體記者/洪奕宜 吳珂 攝影/張迪 通訊員/陳丹曦 黃桂林)舉報黑惡勢力犯罪,最高獎勵50萬元!近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這一消息,并通報了今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相關情況。發布會上,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向3名涉黑惡犯罪線索舉報人共發放獎勵金50萬,其中2名各20萬,1名10萬。

        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廣東警方全警動員、全力以赴,強力掃黑、鐵腕懲惡,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惡團伙,戰果成效名列全國前茅。對此,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予以高度肯定,廣東省公安機關也成為全國首個獲得公安部通報表揚的公安機關。

        三次集中收網打掉一批涉黑涉惡團伙

        據介紹,省公安廳黨委將掃黑除惡作為當前公安工作至關重要的任務來抓,研究確定了掃黑除惡“四必”工作原則——“線索必錄、線索必研、專案必督、財傘必挖”。各地公安機關緊盯中央明確的10類打擊重點,堅持專業化、精準化打擊與集群化、規模化打擊相結合,先后發起三次集中收網行動,成功打掉一批“以黑護黃”“以黑護賭”“以黑護毒”“以黑護私”的涉黑涉惡團伙。

        在開展強力打擊的同時,廣東警方堅決貫徹落實“兩個一律”精神,將打擊黑惡勢力犯罪與反腐敗斗爭、基層“拍蠅”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將查處打擊“黑惡村干部”列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要內容,大力配合紀委監察部門深挖徹查黑惡勢力背后的腐敗問題,堅決鏟除“關系網”、打掉“保護傘”。

        出臺獎勵辦法本月起實施

        為進一步調動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的積極性,廣東出臺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群眾舉報獎勵辦法》,于2018年7月5日起施行。舉報事項經查實并以涉黑涉惡罪名追究刑事責任的,將依照獎勵辦法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50萬元。有關部門將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對舉報人身份信息、舉報線索內容和獎勵數額等進行嚴格保密。

        舉報黑惡勢力犯罪,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證據材料;

        二、舉報內容未被公安機關掌握,或者公安機關雖已掌握,但是舉報人反映的內容更為具體詳實且在案件偵破、追究黑惡勢力“保護傘”責任、緝捕公開懸賞在逃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 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并據此破獲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惡勢力“保護傘”責任,成功抓獲公開懸賞在逃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

        獎勵標準

        群眾舉報的線索,經查證屬實,按以下標準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一)舉報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并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10萬至30萬元人民幣;查實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情特別重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獎勵50萬元人民幣。

        (二)舉報惡勢力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并以惡勢力犯罪集團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3萬至5萬元人民幣。

        (三)舉報惡勢力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并以惡勢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1萬至3萬元人民幣。

        (四)舉報境外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在我省犯罪案件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獎勵2萬元人民幣。

        (五)舉報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有關人員被以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批準逮捕的,獎勵5萬元人民幣。

        (六)舉報公開懸賞緝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并予以抓獲的,獎勵人民幣2萬元人民幣;抓獲黑社會性質組織積極參加者、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的,獎勵1萬元人民幣。

        來源:南方網

        相關附件:

        相關信息

        微信
        智能
        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