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鎮政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鎮政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鎮政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鎮政府編制了《仁化縣石塘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鎮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zg-zc.cn)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石塘鎮人民政府(地址:石塘鎮文昌路18號)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鎮政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鎮政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鎮政府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以鎮政府名義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政策解讀等。
(三)工作動態
主要包括:主要活動和重要會議。
(四)財政預決算
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決算報告等。
(五)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六)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項;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等,以及鎮政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單位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鎮政府編制了《石塘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鎮政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3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zg-zc.cn)上查閱該《目錄》,也可以到石塘鎮人民政府(地址:石塘鎮文昌路18號) 查閱。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鎮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1、公開形式
本鎮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zg-zc.cn)。
本鎮政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在鎮政府設有政府信息公告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公開時限
本鎮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鎮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鎮政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鎮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鎮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提出申請
向鎮政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仁化縣石塘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鎮政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本鎮政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向鎮政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注冊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鎮政府提交書面申請。
本鎮政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2、申請處理
鎮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鎮政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鎮政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仁化縣石塘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2)。
鎮政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鎮政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石塘鎮人民政府黨政和人大辦公室
辦公地址:石塘鎮文昌路18號 郵政編碼:512324
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751-6394008
電子信箱:stz6394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