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局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廣東省仁化縣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zg-zc.cn)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仁化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地址:仁化縣新城路24號)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局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本局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規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局名義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三)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本局年度和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四)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行政審批情況;農業執法情況等。
(五)工作動態
主要包括:主要活動和重要會議。
(六)統計信息
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專項統計報告;年鑒;信息公開統計等。
(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會議、政務活動的主要情況;人事任免事項以及本局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局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局編制了《仁化縣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局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3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zg-zc.cn)上查閱該《目錄》。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公開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www.zg-zc.cn)。
本局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新聞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在仁化縣農業農村局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局公開的政府信息;
3.在本局設置的政府信息公告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本局網上公開的信息,一般網上留存的期限為5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局設立的公共查閱點查閱。
●公開時限
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依申請公開
除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提出申請
向本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仁化縣農業農村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本局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本局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局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向本局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局提交書面申請。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業務服務。
●申請處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本局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局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本局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收費標準
本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經物價管理部門確定,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參照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仁化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仁化縣新城路24號 郵政編碼:512300
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聯系電話:0751-6352126 傳真:0751-6352901
電子信箱:rhxnyncj@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局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局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本局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751-6352126,傳真:0751-6352901,電子郵箱:rhxnyncj@163.com,辦公地址:仁化縣新城路24號,郵政編碼:512300,接待投訴時間: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