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廣東省仁化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zg-zc.cn)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仁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地址:仁化縣新城路2號政府大樓4樓419)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縣政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縣政府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規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縣政府名義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三)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四)財政預決算
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統計信息
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專項統計報告;年鑒等。
(六)政府工作報告
(七)政府公報
(八)會議公開
(九)政府網站年度工作報表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縣政府編制了《仁化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3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zg-zc.cn)上查閱該《目錄》,也可以到仁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地址:仁化縣新城路2號) 查閱。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縣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1.公開形式
縣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仁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zg-zc.cn)。
縣政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在縣新華書店、縣圖書館、縣政府招待所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3)在縣政府辦設有政府信息公告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一般網上留存的期限為5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點查閱。
2.公開時限
縣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縣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縣政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縣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提出申請
向縣政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仁化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縣政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縣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向縣政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注冊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縣政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2.申請處理
縣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縣政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2)。
縣政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縣政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3.收費標準
縣政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經物價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向本機關提出減免相關費用的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相關欄目。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仁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仁化縣新城路2號政府大樓4樓419室
郵政編碼:512300
辦公時間: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751-6352256
傳 真:0751-6353558
電子信箱:rhxzfb@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本機關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751-6352256,傳真:0751-6353558,電子郵箱:rhxzfb@163.com,辦公地址:仁化縣新城路2號政府大樓4樓419室,郵政編碼:512300,接待投訴時間: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
1.仁化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仁化縣人民政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附件2: